美国证监会应对加密货币浪潮:六项关键监管改革建议
摘要:
本文编译自a16z首席合规官Scott Walker和前美SEC财务部主任Bill Hinman撰写的一篇文章,探讨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需要采取的六项关...
本文编译自a16z首席合规官Scott Walker和前美SEC财务部主任Bill Hinman撰写的一篇文章,探讨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需要采取的六项关键调整措施。
首先,文章建议SEC就区块链项目的空投和其他激励措施提供解释性指导,制定资格标准,明确哪些加密货币分配不构成证券发行,避免扼杀创新并导致美国区块链技术所有权流失海外。
其次,文章建议修改《众筹条例》规则,提高众筹限额,允许加密货币项目利用类似D规章的豁免进行更广泛的融资,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措施,例如限制个人投资金额和强化披露要求。
第三,文章主张允许经纪自营商在加密货币和证券领域开展业务,制定明确的注册途径,加强监管框架,并与美国金融业监管局(FINRA)合作,解决加密货币特有的操作风险,以增强市场功能和投资者准入。
第四,文章建议SEC就加密货币的托管和结算提供指导,明确投资顾问如何托管加密货币,制定结算标准,建立技术中立框架,并废除SEC第121号员工会计公告,以促进机构投资并增强市场稳定性。
第五,文章建议改革交易所交易产品(ETPs)标准,恢复对市场规模的测试,允许实物结算,并实施严格的托管标准,以促进金融创新和更广泛的市场准入。
最后,文章建议对另类交易系统(ATS)列表实施15c2-11认证,简化认证流程,采用尽职调查标准,明确披露要求,以促进透明度和市场诚信。
总而言之,文章认为,SEC应通过这些易于实施的调整措施,在不牺牲创新或投资者保护的前提下,制定符合目标的法规,从而更好地适应加密货币市场的独特特点,并最终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金融创新的之间取得平衡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